本产品为1995年评为广西名优产品和最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。甲正王商标2006年评为广西著名商标。2007年评为广西名牌产品。本企业通过ISO9001:2000质量管理和ISO14001: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。
产品说明: 甲正王人体除臭液采用科学配方精制而成,能有效祛除人体狐臭、汗臭,具有 效果好、无色无味、使用方便、作用快捷、无过敏、不污染衣物、洗浴后不影响效果 的特点,是理想的人体除臭液。
[使用方法]:本品为外用品。使用时,洗浴擦干皮肤后将本品直接喷于腋下。狐臭较为严重者,可多喷一次。
[保质期]:在温室、密封、避光条件下保存,有效期三年。
[净含量]:40ml.
[注意事项]:如不慎将本品溅于眼内,请立即冲洗。
[执行标准]:Q/LZC01
[生产许可证]:xk16-1081670
[卫生许可证]:(1990)卫妆准字28-xk-0039号
[卫生部批准文号]:卫妆特字(2005)第0084号
[药监局批准文号]:国妆特字G20080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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